我把协议照片发给林婧,她一条条标出问题,又发来几个判决书链接:“别被‘房子车子在他名下’吓住,法律不光看名字,更看钱从哪儿来的。”
公交车进站,我没上,打车回了娘家。
上车时司机随口说:“过年一个人打车的不多,路上都是一家人。”
“我也是去见家人。”我说。
窗外的小区一点点远去,最后成了后视镜里的模糊影子。
到家时,我妈正在阳台晾衣服,远远看见我,赶紧跑来开门:“咋样?”
“东西拿回来了。”我举了举包。
她松了口气,眼眶又红:“没为难你吧?”
“吵了一点,还好。”我挑重点把刚才的事讲了一遍,包括那六十万和风险提示。
我妈脸色一阵青一阵白:“这家人,亏我以前还觉得他们老实。”
我爸在沙发上沉默很久:“报警吧。”
“爸?”
“你们这代人总觉得家丑不可外扬。”他说,“可有些事不是捂着就能过去的。那公司要是有问题,早晚出事,到时候不只是他们一家,咱林家也得跟着。你闺蜜不是有熟人?先问问,能提醒的就提前提醒。”
那天晚上,我和林婧、她那位派出所同学在茶馆见面。姓赵,三十出头,一页一页翻着资料,眉头越皱越紧。
“这家公司,我们前阵子确实接到过举报,还在调查。”他说,“你这情况挺典型——高息诱惑,熟人介绍。警方要立案,需要更多证据。你可以先做个详细笔录,日后立案可以作为证据。你个人资金被挪用,可以单独起诉你老公。”
他看着我:“但现在最重要的是先把离婚办稳,财产部分能争取的争取。至于那家公司,有专业的人在盯,你不用一个人扛。”
回家路上,我靠在车窗上,看着灯光飞快后退。刚结婚那会儿,下班后我会跑菜市场挑最新鲜的菜,想着给顾晨一个惊喜;他加班晚归,我会给他留灯;婆婆说“多学学做菜对将来有好处”,我乖乖点头。那时候我以为付出总有一天会被看见,现在才知道,有些人只会把它当理所当然,还觉得你还能做更多。
车子拐进小区,老槐树上挂着红灯笼,小孩在下面放烟花,笑声清脆。我突然觉得好笑——这么乱的人世,世界却照常运转。
回家时,桌上热气腾腾的是一锅汤圆。
“吃一个,图个团团圆圆。”我妈递给我。
“我这离婚的人还能吃这个吗?”我打趣。
“咋不能?你是跟谁离,又不是跟咱家。”她瞪我,“你只要人在这儿,这个家就是团圆的。”
糯米的软,芝麻的甜一点点在嘴里化开。我忽然明白,团圆不一定是热闹的一大家子,有时候,只要站在不会把你当工具的人身边,就是团圆。
接下来几个月,离婚流程既顺利又艰难。
顺利的是,在林婧一条条圈出问题、又拟了替代条款之后,顾晨终于同意删掉“余额已用于家庭共同支出”,改成“该卡使用情况另行协商,不作为本协议争议范围”。
艰难的是,他处处想占便宜,还提“精神损失费”,说“谁娶谁吃亏”。我没答应,把婚后所有大额开销列出来,让他挑哪一项是他单方面付出,他翻了半天说不出话,只能作罢。
我们去了民政局。
那天阳光很好,照在红色牌子上刺眼。大厅里坐着不同年龄的男女,有人低声争执,有人沉默。
轮到我们,工作人员看了证件和协议,按流程问:“要不要再考虑一下?有孩子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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